請於110-5-10前完成申請專業證照(不含外語文)獎勵及競賽獲獎獎勵
一、依據逢甲大學資訊電機學院專業證照獎勵規則( https://reurl.cc/9Z7pXj ) 及逢甲大學資訊電機學院學生參與競賽獎勵)規則(https://reurl.cc/xgL94e )辦理。
二、學生申請:
1. 適用對象:本院學士班、碩士班、博士班之在學學生,惟不含在職生。
2. 補助期限:109年6月至110年6月。
3. 申請方式:請同學於110年5月10日前至MY FCU(myfcu.fcu.edu.tw)申請,填寫相關資料及上傳證照/獎狀等證明,並將證照/獎狀影本繳交至巧鈴助教。
4. 登錄路徑:
證照登錄:http://myfcu.fcu.edu.tw →學生成就 →專業證照
競賽登錄:http://myfcu.fcu.edu.tw →學生成就 →競賽參與
5. 同一證照或競賽獎勵以申請一次為限。
6. 已獲獎或取得證照,但未收到獎狀或證照者,請檢附相關佐證,並於取得正本後將影本繳交至學院補件。
7.資訊電機學院系所專業證照分級表如連結:https://reurl.cc/E24RZk